2023-08-02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單位名稱 |
招聘職位 |
招聘名額 |
招聘范圍 |
所需知識、技能等條件 |
備注 |
|
學歷 |
專業 |
|||||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 |
書記員 |
3 |
攀枝花市
(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
二、崗位職責
從事與審判、執行相關的事務性工作。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年齡為18至35周歲(在1988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不限專業;
7.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和文字寫作能力;
8.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已在攀枝花市各縣(區)法院從事聘用制書記員工作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被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辭退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因其他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
6.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7.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4日(3個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點至11點30分,下午15點至17點)。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仁和區蓮花村思源學校旁),聯系電話:0812—2904586。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網絡報名。如委托現場報名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紙質件和電子檔)各1份,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表可從附件下載;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書(有學位證書的請一并提供)、戶口簿、攀枝花市戶籍證明、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的提供居住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證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后寫報名者姓名)及同版電子照片(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證號命名,請自帶U盤以便拷貝)。
5.資格審查: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報名者本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6.發放準考證:2023年8月11日上午9點至11點30分,下午15點至17點。資格審查通過的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不允許他人代領。
(二)考試
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速錄技能測試開考比例為1:3(職位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相應縮減招聘名額或取消職位,并及時公布。
1.速錄技能測試。電腦文本錄入,指定統一文本錄入,通過看、聽、打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的漢字輸入速度和準確率,滿分為100分。
速錄技能測試成績于3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布。
2.面試。根據考生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擬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為2人及以上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語言表達、溝通協凋、計劃組織等方面的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公布考試總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統一公布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三)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1的比例(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體檢工作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四)考察
根據有關考察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在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相關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有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通知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在職人員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必須提交處理完畢的書面證明;處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七)遞補
報考者考試成績一年內有效。期間因聘用制書記員離職等原因造成缺額的,從參加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名次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遞補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并按程序進行體檢、考察、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報上級法院備案。
五、特別提示
(一)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
(二)請考生確保預留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不參與任何機構舉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咨詢電話:0812-2904586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紀委攀枝花市仁和區監委駐區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0812-2917317)。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docx(點擊下載)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NewsList_PZH&Guid=NEWSA65EEC1271B0C68958384AD2E6B8C1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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